董事会

我们的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策略性目标,务求推动公司成功,并作为股东的审慎受托人而履行监察职务。董事会由3名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以下为董事会的介绍。

董事会

郭山辉

集团创办人之一,行政总裁,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

郭山辉,自2005年7月11日起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並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及台升实业有限公司行政总裁。郭先生亦为本公司多家附属公司之董事。郭先生乃本公司业务创办人之一,一直为负责本公司业务及企业策略、市场推广、生產业务及扩展策略的主管之一。郭先生於台湾、中国及美国拥有超过30年傢俬业务经验。郭先生亦为东莞台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前任会长。郭先生於1978年於淡江大学取得合作经济系文学士学位后,曾在台湾服兵役两年。

郭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副主席刘宜美女士的丈夫。郭先生及刘女士为本公司的控股及主要股东。

刘宜美

集团创办人之一,董事会副主席兼执行董事

刘宜美,自2005年7月11日起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副主席。彼同时亦为本公司旗下所有附属公司的董事。刘女士及其丈夫郭山辉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为本集团业务创办人。刘女士拥有超过30年傢俬业务经验,一直积极参与执行本集团企业策略及日常营运。除一般管理职务外,刘女士更监察本集团的財务监控、现金管理及人力资源调配。刘女士於1979年毕业於东吴大学,取得英国文学文学士学位。

刘女士及郭先生为本公司的控股及主要股东。

Mohamad Aminozzakeri

台升总裁及执行董事

Mohamad Aminozzakeri,又名 Mohamad Amini,自2005年10月24日起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Aminozzakeri 先生同时为本集团旗下 Houson International Limited 及 Willis Gambier (UK) Limited 的董事及为台升总裁,於1995年5月加入本集团。於出任总裁前,彼曾在台升生產及销售与市场推广部门出任多个高级管理职位,亦曾担任台升执行副总裁。在此之前,Aminozzakeri 先生曾於加州及亚里桑那州拥有及经营傢俬零售商店达6年。Aminozzakeri 先生拥有超过30年傢俬业经验。Aminozzakeri 先生於1983年毕业於长堤加州州立大学,取得机械工程系科学学士学位。

潘胜雄

非执行董事

潘胜雄,自2005年10月24日起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潘先生为球桿製造商台全木器厂首席执行长,拥有超过30年球桿行业的销售、市场推广、製造及產品开发及撞球等相关配件的销售及市场推广经验。潘先生於1979年毕业於淡江大学,取得合作经济系文学士学位。

郭明鑑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明鑑,自2005年10月24日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成员。郭先生现任黑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资深顾问,亦为Zoyi Capital Ltd.的合伙人。郭先生为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远东宏信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荣成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郭先生获委任为国泰世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7年6月29日起生效。彼亦曾担任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国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郭先生於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担任Zoyi Capital Ltd.的行政总裁。郭先生於2007年10月至2013年1月出任黑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副主席,负责大中华私募资本投资业务。郭先生於2005年9月获委任为H&Q Asia Pacific(「H&Q」)董事总经理。在加入H&Q前,郭先生为香港JPMorgan Chase的高级国家主管兼投资银行部主管,拥有逾15年企业融资经验。自JPMorgan与Jardine Fleming於2000年合併后, 郭先生一直负责公司在台湾的银行业务及所有投资银行活动。郭先生亦为JPMorgan Chase大中华业务营运委员会副主席,自2005年4月起负责JPMorgan的亚洲(不包括日本)財务保荐人业务。自1998年10月起,郭先生一直担任原Chase Manhattan Bank的董事总经理。於加入JPMorgan Chase之前,郭先生任职台北花旗银行逾9年,最后期出任企业银行部主管,负责客户管理工作。在此之前,郭先生曾担任商业银行部主管,负责管理投资银行及资本市场產品。郭先生曾任职纽约花旗银行,专责处理策略性產品,亦曾於台北花旗银行累积6年资金產品推广及外匯买卖经验。於1993年至1995年,郭先生出任花旗银行首席交易员兼外匯部主管。郭先生於2013年12月已退任Youth Presidents’Organization成员,並出任台湾併购与私募股权协会成员。郭先生於1983年毕业於天主教辅仁大学,取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並於1989年取得纽约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系硕士学位。

刘绍基

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绍基,自2005年10月24日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彼拥有超过35年企业融资、財务顾问及管理、会计及审核经验,现时以財务諮询顾问身份经营管理顾问公司显仁顾问有限公司。刘先生曾任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逾15年。刘先生现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及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刘先生由2002年至2011年担任ACCA环球委员会委员, 並由1995年至2011年担任ACCA香港分会(「ACCA香港分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曾於2000/2001年度出任ACCA香港分会主席。刘先生亦为其他六间香港上市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该等公司分別为:滨海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网络资本有限公司、京信通信系统控股有限公司、安莉芳控股有限公司、富智康集团有限公司及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另外亦担任香港上市公司亿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公司秘书。刘先生亦自2014年6月30日起担任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监事。刘先生获委任为英裘(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5年3月16日起生效,该公司於联交所上市並於2015年3月20日由创业板转往主版上市。刘先生於1981年毕业於香港理工学院。

吴绥宇

独立非执行董事

吴绥宇,自2008年12月15日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吴绥宇先生执行律师职务超过30年,现为禾同国际法律事务所(於2004年於台湾台北成立)创办人及主持律师。彼自1983年起为台北律师协会之成员。彼之专业领域包括国际经济法及世界贸易组织法规、跨国商业贸易及诉讼,以及企业併购。於创办禾同国际法律事务所之前,吴先生於2000年至2004年间,为理慈国际科技法律事务所资深合伙人,於1997年至2000年间,为博钦法律事务所台北所之主持律师,並於1996年至1997年间,出任博钦法律事务所台北所顾问。在加入博钦法律事务所之前,吴先生自1981年於理律法律事务所任职,並分別於1988年及1989年到比利时布鲁塞尔 Van Bael &Bellis 事务所及日本东京 Nishimura & Partners 事务所担任访问律师。除於台湾外,吴先生自1990年起取得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並自1991年起一直为美国律师协会及国际律师协会之成员。由1999年至2001年间,彼担任泛太平洋律师协会国际贸易委员会主席,及於1993年至1996年间,出任台北律师公会理事。在学术研究方面,吴先生於1996年至2005年间荣任东吴大学法律研究所副教授,及於2002年至2005年间为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吴先生於1980年毕业於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並且取得美国密西根大学法学博士及硕士学位。